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汕发改能源〔2024〕27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市财 政局、政数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心血站、公用事业事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人民防空办公室、教育局、公安局、商务局、代建项目事务中 心、文广旅体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 消防救援支队,中共汕尾市委党校,汕尾供电局,汕尾市粤运 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汕尾粤 海水务有限公司:
为提供更便利的电动汽车充电支持和服务,推动我市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编制了《汕尾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汕尾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0年)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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