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发展和改革局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协调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2014年12月,原市物价局职责划入市发展改革局。2015年,市发展改革局合并原市物价局编制部门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发展和改革局实有在编人数57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临时工1人,离退休人员2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市发展和改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国家推进扶持欠发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动态,争取革命老区扶持政策;二是编制完成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三个专项规划,继续抓好“三大抓手”;三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四是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争取我市6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扶持欠发达革命老区覆盖范围,认真对接帮扶政策;五是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认真谋划“十三五”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863.65万元,其中预算拨款863.6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863.65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863.65万元。
2015年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94.55万元,占80.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9.00万元,占19.57%。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市发展和改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6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10.7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大型活动及外省市学习交流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80万元,其中:公务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3.80万元,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研究及检查核查等业务过程中所需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停车费等支出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