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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01-21 17:2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以及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坚定扛起省委赋予汕尾的“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新使命、新要求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通过发改系统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领导讲党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和丰富内涵。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局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6次,为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业务法规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推动“百千万工程”壮大县域经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协作)、承接产业有序转移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军粮供应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学习宣传月等重点宣传活动,有效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等,制定《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履职,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全面依法行政硬要求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稳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贯穿行政决策始终。依法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人事任用、重大支出等事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按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理合法。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覆盖开展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开展局内部合法性审查15次。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工作机制。聘请了广东文宗律所作为我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单位,增强法制审核工作力量,为文件制定、合同签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024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其他各类政策文件、合同协议等63件。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应用“粤执法2.0”开展执法,执法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局聚焦能源、粮食领域共开展行政执法23次,其中非现场执法1次。二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我局新增执证人员3人,通过汕尾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6人,予以暂扣注销执法证3人,目前拥有32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三是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4年主动开展市一级能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配合参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抽查检查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秋粮收购情况联合检查。四是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对2023年41宗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整理完善案卷,我局2023年度汕尾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次为“优秀”。五是结合开展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3.持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载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权责信息和执法信息,厘清权责边界,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依申请办理事项进驻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全流程网办,杜绝“体外循环”。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按时保质完成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8件主办、47件协办),我局主办建议提案满意率达100%。四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动态更新部门网站内容,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并做好政策解读。五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4年共收到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来工单52件、市政府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转办留言1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市信访局转办件6件,对企业和群众咨询、投诉及信访人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回应、妥善化解,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加强对部门行政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检查、完善及更新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信息。截至2024年底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共认领并公开行政权责79项,2024年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新增行政许可及其办事指南信息1项。二是切实当好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全力支持我市专项债、特别国债等申报工作,落实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容缺办理、微笑服务等工作要求,开通绿色通道和特别程序办理,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提升项目立项审批效能,助力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我局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8项,依法依规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办理78项,受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价格和收费事项9项,批复教育、医疗等价格收费2项。

       5.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配合推动《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以法治力量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严格遵照相关程序负责拟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有力推动全市产业、能源、粮食、价格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共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确保出台制度文件合法有效。三是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先后制定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制度》《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等8项内部制度,确保相关行政决策和内部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

       6.落深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等,推动我市各地各单位持续对标学习深圳、广州等先进地市营商环境各领域制度性创新成果,推进全方位降成本、全周期优服务、全过程强监管、全链条促发展,促进营商环境改革不断深入。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我市连续两年取得“粤东西北前三”的好成绩。二是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信用汕尾”平台,常态化归集各地、各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并通过省一网共享平台上报和共享,为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提供数据支撑,助力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三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2024年组织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未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情况。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执法力量不足等原因,开展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的专业性强、知识面广,部分同志执法法律认知和业务功底不够扎实,行政执法检查的专业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深入我局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不多,宣传创新性不够,到基层和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业务调研、听取企业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得还不够扎实。

       三是公共法律及相关业务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经常满足于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为主,对法律法规领会不深、学习不透,不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与教训,导致执法法律和业务功底不够扎实。

        四是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在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汕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办理的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致力法治思维构建。加强常态化学习和培训,组织全局上下积极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公共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聚焦粮食、能源、价格、政府投资、营商环境、信用建设等发展改革业务重点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持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将普法学法用法等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的能力。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为民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是注重实践转化,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落实依法履职,实行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机关行使法定职权,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法定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执行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四是服务中心大局,助力推动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担当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全市重大规划制定与落实、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改革、价格制定调整、粮食能源保障等重点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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