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强台风“妮妲”灾后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我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粤发改发电【2016】73号)部署,积极开展以实施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调控为主要内容的强台风灾后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灾后市场供应和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庄建华局长任组长、郑夏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灾后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全市台风灾后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强台风“妮妲”期间价格调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灾后价格调控工作作了紧急部署。
二是及早协调。根据气象部门有关强台风“妮妲”可能登陆我省沿海的通知,我局未雨绸缪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提出汇报灾后实施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并主动与财政等部门协调,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调控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多措并举。首先是开展“义务调控”。我局要求全市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蔬菜大棚、应急储备、配送中心、平价商店等88个项目单位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履行保供稳价协议,开展义务调控,加强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衔接,全力以赴稳定蔬菜、粮油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带头诚信经营,确保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其次是开展“先控后补”。经市政府同意,自8月3日至7日在汕尾市区开展普惠和特惠形式的价格惠民活动:以市区信利超市4 个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和市区万盛超市专营区为蔬菜等商品价格调控销售点,向市民供应低于当天蔬菜市场价格平均水平30%的平价蔬菜;以市区万盛超市平价农副产品专营区为价格调控商品销售点,向市区低收入群众每户定量优惠供应比现行零售价低50%的平价大米30市斤和食用油5升。
四是加强督查。为确保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实效、群众得到实惠,我局成立由郑夏绿副局长为组长的灾后价格调控监管巡查组,深入市场开展督查,加大对经营者落实价格惠民措施情况的监督巡查力度;同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全程实时监督市区各销售点价格惠民措施的执行情况,客观、公正按规定确认“先控后补”价差补贴,对调控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五是成效明显。据初步统计,政府实施调控期间全市“三项建设”项目单位平价销售各类蔬菜69万斤,向低收入群众优惠销售大米6万斤 食用油1万升,价格调控优惠合计80多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灾后市场供应和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引导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平稳运行,维护台风灾后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在台风灾后买到政府特惠供应的粮油,倍感党和政府关怀和温暖,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