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部门着力推进集贸市场明码标价助力文明创建活动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市发改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现创建省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集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确保市场环境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助力我市文明创建活动。
按照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汕创文〔2016〕1号)和《汕尾市全面开展市场环境工作推进方案》(汕创文市场〔2016〕1号)要求,市发改局近日出台《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深入推进集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市集贸市场明码标价存在不规范现象,建立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方案》指出集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既要常抓不懈,又要分阶段进行,明确了集贸市场明码标价推进的宣传发动、深入推进、全面总结等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市发改局将通过开展深入推进集贸市场的明码标价专项活动,创建一批“明码标价示范集贸市场”,努力实现集贸市场明码标价普及率2017年达90%、2018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明码标价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助力我市实现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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