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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在陆河县召开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
2017-07-31 11:23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学习借鉴陆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市发改局于 7月27日在陆河县召开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市发改局吕辉模副局长到会并作讲话,价格管理科、各县(市、区)发改局分管局长和业务股长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陆河县东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听取了陆河县东坑镇政府、县水务局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和陆河县发改局有关农业水价成本监审以及分类定价等工作情况介绍。各县(市、区)汇报交流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市发改局吕辉模副局长就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全市发改部门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国家部署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要性,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准确把握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推进,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这项国家和省督查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考核合格。二要按省关于试点示范先行的要求,结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分步推进。作为2016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先行点和2017年新增项目区的县(市、区),要同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包括出台农业用水分类价格、制定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等工作任务务必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同时要及时总结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发挥示范作用。 三要清醒认识发改部门牵头抓总的重大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当地政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地要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台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有文件资料备查。市发改局建立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参照省评价指标对各县(市、区)进行打分排序,并不定期进行通报。同时组成督查组,对改革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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