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汕尾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汕府办函[2017]225号),标志着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
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人民银行汕尾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质检局、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汕尾银监分局等24个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庄建华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以及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研究拟定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安排,逐步开展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制定《汕尾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汕尾市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7年工作重点》等工作,并深入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文件、制度层面走向真正落实。
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局、人民银行汕尾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质检局、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汕尾银监分局等24个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庄建华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以及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研究拟定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安排,逐步开展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制定《汕尾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汕尾市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7年工作重点》等工作,并深入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从文件、制度层面走向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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