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举办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班
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出台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8]266号),为加强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正确解读,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质量,市发改局于6月29日上午举办了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班,并邀请广东省发改委有关领导莅临授课,市及县(市、区)发改、住建部门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约50多人参加培训班。
培训班上,省发改委有关领导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有关知识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同时对我市各级工作人员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和释疑,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贴近实际,切实加深了我市各级相关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落实招投标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培训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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