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和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开展市县联合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11月26日至27日,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承恒同志带领检查组一行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我市各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实地查看企业收购现场,调阅查对企业备案手续、收购凭证、质量档案、经营台账等相关资料,并与企业负责人、农户进行询问交谈,从中了解企业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及粮款支付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的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对粮食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对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取消收购资格许可实行收购备案等事项做了详细解读,帮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备案要求。
图 1 在汕尾市丰隆米业有限公司查看秋粮价格公示牌
图2 汕尾市丰隆米业有限公司运粮车队排队等候收购
图3在汕尾市丰隆米业有限公司查看收获秋粮情况
图4在陆丰市星都源米业机场查看质量档案、检验报告等资料
图5在陆丰市星都源米业机场与企业收购人员座谈交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市秋粮收购开展以来,总体进展平稳有序,已累计收购1.51万吨,稻谷收购价约为每百斤150-172元。各粮食收购企业执行秋粮收购相关政策较为规范,收购点都在现场公示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及时支付售粮款,台账记录齐全,暂未发现有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及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粮食等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下来,市发展改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我市粮食市场收购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