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主办政协委员提案4件,分别为城建交通环保类第75号“关于做好鲘门百安半岛连接马宫渔港跨海大桥前期工作研究的建议”、经济类第17号“全面推动深汕产城融合建设,为大湾区建设持续赋能”、经济类第10号“关于深化深汕合作,加快推进融入大湾区的建议”和经济类第2号“关于深化深汕合作,加快融入大湾区的建议”。4项主办提案答复已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政协委员,并获得政协委员反馈意见,提案答复满意率为100%。
市发展改革局协办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城建交通环保类4件(分别为第68、76、78和80号)、经济类9件(分别为第4、5、6、11、12、13、14、15和23号)和综合类4件(分别为第89、95、111和114号)。17项协办提案答复已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主办单位。
二、提案落实情况
(一)姚诗谋委员关于“深化深汕合作,加快融入大湾区”的建议(经济类第2号)和吴华威委员关于“深化深汕合作,加快推进融入大湾区”的建议(经济类第10号)
我市主要从发展规划、交通设施、产业布局和推进机制等五方面加强深汕合作。
一是通过积极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参与深圳都市圈规划编制、印发《2021年汕尾市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工作要点》(汕尾委办字﹝2021﹞41号)和规划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等方面做好在发展规划上与深圳联动。
二是通过加快推进深汕第二高速公路延伸至汕尾市区前期研究、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马宫至鲘门跨海大桥规划论证、梅陇至赤石(高铁站)一级公路规划建设、国道G324线梅陇至鲘门段升级改造工程和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线开通运营等措施实现在交通设施上与深圳联动。
三是通过联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新能源汽车和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在产业布局上与深圳联动。
四是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对接深圳推动我市建设新的对外开放平台等措施实现在推进机制上与深圳联动。
(二)黄宇宁等委员关于“全面推动深汕产城融合建设,为大湾区建设持续赋能”的建议(经济类第17号)
一是通过联动推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联动推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联动推进发展海洋经济产业、联动推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联动推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强市场要素对接助力产业合作等方式主动参与深圳产业分工合作,联动推进深汕产业共兴。
二是通过全力推进深汕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和不断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教育资源配置投入和文化旅游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和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断完善汕尾城市功能服务建设,提升汕尾城市发展能级和品质。
三是全力推动深圳汕尾产城融合,打造深汕合作专业产业园区。加快引进深圳创新创业运营团队和孵化项目,推进汕尾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大力引进深圳税源经济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初创型企业进入汕尾“创新岛”(深圳)孵化,与深圳产业形成互补协作关系。
四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撑汕尾高新企业快速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深圳对口帮扶的政策优势和深圳人才、技术、共享科研设备等创新资源优势,加快引进深圳创新创业运营团队和孵化项目,推进汕尾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加快先进能源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建设步伐,谋划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中心,支持推动汕尾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海丰经济开发区和陆丰产业转移园申创省级高新区。扶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规模。
(三)王声效委员关于“做好鲘门百安半岛连接马宫渔港跨海大桥前期工作研究”的建议(城建交通环保类第75号)
我市积极推动跨海大桥项目有关前期工作,但该跨海大桥项目仍然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尚待解决:
一是鲘门百安半岛距离马宫较近的东侧海岸线主要为基岩岸线,且已被列入《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保有岸线,开发建设跨海桥梁难度较大。
二是鲘门百安半岛与马宫渔港之间海域为《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设定的农渔业功能区,该功能区主要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在该海域建设跨海桥梁需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保障当地渔业和航运需求。
下来,我市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对建设跨海大桥的线位、可行性、必要性,以及对深汕合作区和马宫未来空间布局影响开展深入论证,如项目可行,将积极向省申报纳入省级以上相关规划,保障项目落地。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谢辉军,电话:329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