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慧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市清洁能源产业的建议》(第2022089号)收悉。经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工信局、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汕尾供电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规划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124.855万千瓦,比2020年增加51.08万千瓦,增长69.24%。包括:海上风电50万千瓦,陆上风电30.39万千瓦,光伏发电19.065万千瓦,水电17.9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7.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进一步提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一是强化能源保障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我市“十四五”规划在“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从生产、消费、技术、体制等环节入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电力能源供应基地。
二是加强清洁能源项目规划。2022年5月10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在打造新型能源和临海型先进制造业基地上,依托汕尾(陆丰)临港产业园等发展平台,加快推进一批重点能源项目建设,重点发展以核电、风电为主导的新能源(清洁能源)产业,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汕尾力量。
三是强化政企合作共建。2021年10月,汕尾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十四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汕尾市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推动政企合作共建汕尾能源基地翻开新篇章。
(二)强化人才培养,打造清洁能源人才体系
一是创新人才工作的“引”和“聚”。我市积极开展“万名大学生招引工程”、“展翅归巢·筑梦汕尾”汕尾市返乡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提升、“智荟汕尾·筑梦善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不负春华·筑梦汕美”网络招聘等行动,吸引对口专业清洁能源人才来汕就业,为我市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搭建清洁能源研究平台。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研究平台搭建工作。一是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设立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承担国家、省部、市厅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以及社会服务项目多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二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新能源电力及储能设备研究中心,为我市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持。三是以汕尾技师学院为引领,全力推进地区院校建设项目,优化院校专业设置,通过“校镇合作”共同开发清洁能源相关产业特色专业,补齐地区清洁能源技工教育发展短板。四是依托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聚焦海上风电和多能互补领域,开展能源基础与应用研究,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一是加强清洁能源工作动态宣传报道。今年上半年以来,多家媒体发布汕尾关于刊出《宝新能源董秘回复: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机组已部并网,汕尾甲子海上风电项目正推进中》《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第一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等清洁能源相关报道30余篇(条),有效宣传我市清洁能源工作动态。
二是开展节能专题宣传活动。2022年6月17日,我市在奎山公园正门举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活动主题为“绿色低碳,节能先行”,旨在大力宣传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面对面”宣传引导。节能宣传周期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入园区、工业企业一线,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鼓励园区、工业企业进行绿色改造,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二、下一步工作
汕尾市是省定位的电力能源基地,目前已建成有火电、风电、水电、太阳能,装机容量达777万千瓦,其中煤电652万千瓦,风电80.39万千瓦,水电17.9万千瓦,光伏发电19.06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7.5万千瓦,能源储备较为充足。目前,我市正在规划推进核电、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着力将汕尾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清洁能源供给中心。
(一)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汕尾沿海区域风能资源较好,建设条件较优,“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模式将成为重点开发方向。我市已列入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有5个,总装机容量500万千瓦,目前已建成后湖海上风电场50万千瓦,甲子一、二海上风电场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计划分别于2022年、2023年建成投产。近海深水区甲子三、碣石海上风电场正在推进各项前期工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同时,我市还积极谋划推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二)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动陆丰核电1、2和陆丰核电5、6号机组等项目开工及前期手续办理,并做好核电场址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及广东省部署,积极推进陆丰核电3、4号机组前期工作开展。鼓励核电企业积极发展核能供热、核能制氢、海水淡化等核能综合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给来源。
(三)有序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陆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抽水蓄能电站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配合运行方式,打造能源一体化基地,加强区域电网的消纳新能源能力。
(四)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有序推进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推动气电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发展,提高电网灵活性,为大规模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奠定基础。
(五)合理适度发展清洁煤电。“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级)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煤电项目,项目建成后对推进煤电清洁、高效、灵活、低碳、智能化高质量发展,发挥煤电托底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具有重要意义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