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发改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9月20日,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培训会。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峰同志就《条例》修订背景、修订前后条文对照、修订亮点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刻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
会议强调,修订《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科室同志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能源、粮食储备安全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相关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有效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