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8763)。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推进融入珠三角”这一发展目标,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本局门户网站、媒体报道、公开栏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和信息做好服务,特别是重点抓好“十三五”和汕尾新区规划编制、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协调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价格改革,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价格常态监管等各项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不断致力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严格按照《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公开申请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责任,理顺公开工作程序,做到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办结。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规范工作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2015年,我局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协调推进铁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价格执法监管监测、阶梯气价及普通高中定价听证会、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等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程序,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市“双信平台”、《发展与改革》刊物、查阅中心、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公开发布局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经济动态、体制改革、投资管理、产业发展、转发上级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价格监督检查等各类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当事人收取过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2015年工作思路
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人员少、专业技术力量薄弱,致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度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网站的单元及版面设计也不够便民,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这些不足,我们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予以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政府信息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