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787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42条,公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9年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报告等。制作并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宗,其中自然人8宗,上年结转1宗。上述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其中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为100%,未出现无逾期回复、未办理等现象。答复意见中,予以公开3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3宗、信访举报类申请1宗、重复申请等不予处理1宗;无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深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修订并发布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一是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合进市政府门户网站,配合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保障网站安全运行。二是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重点领域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等。加强内部审查检查管理。实行领导审查签字制度。凡上传网站的信息,必须同时经过保密性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查,须经有关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方可上传。
(五)监督保障。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评及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以问题为导向,逐项对照整改,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十分熟悉,处理程序不够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学习,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不定期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8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收集相关单位关于《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材料,编制了汕尾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及时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督促指导市直各收费单位和各县(市、区)将本单位(本地区)的收费目录清单通过本部门单位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信用汕尾”网站录入公示工作。截止12月20日,已经归集市县各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数据达24万条,较去年同期的3.5万条增长约585%,并及时与“信用广东”网站平台进行对接联通共享数据。三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在局网站公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并定期发布汕尾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