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86条,制作规范性文件7件,行政许可49项,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自然人10件,上年结转0件,依申请答复意见中,予以公开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5件,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上述1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其中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为100%,未出现逾期办理、未办理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在网站公开的信息需经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可发布。
(四)监督保障。2022年,我局印发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不全面。三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学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二是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及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主动对重点领域、公众企业关注度高的本部门发布的政策进行解读,争取采用图解等多样化解读方式开展重大政策解读,提高我局的政策解读质量,切实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产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