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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如何申请?
  • 2021-08-29 14:0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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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如何申请?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依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2、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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