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原有房屋、土地证书还有效吗?需要换新证吗?
问: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原有房屋、土地证书还有效吗?需要换新证吗?
答:不需要换证。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原有权机构已经依法核发的权利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对老百姓持有的旧证书坚持“权利不变,簿证不换”和便民利企原则,只要产权不发生变化,就不需要换新证,旧证可以长期使用,旧证和新证并行不悖。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