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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力类型----抵押权
  • 2023-07-25 15: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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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指的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依法享有对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消灭的,申办抵押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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