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买卖交易的物权变动属于依法登记的情形,不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实践中,交易双方为了达到物权转移目的,都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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