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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指的共用设施设备
  • 2021-07-30 10:1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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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指的共用设施设备?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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