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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丢失怎么办?
  • 2021-09-22 11:1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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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行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丢失怎么办?


答: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办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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