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问:为什么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答: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原有的分散多个部门登记,由于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重叠或漏登,容易导致农林等不同用途土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诸多矛盾纠纷。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不动产物权。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减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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