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期间,可以转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因此,如果当事人对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有约定的,不动产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没有约定的,不动产抵押期间依法转让的,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约定情况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登记机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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