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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 2024-05-14 15:1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4〕13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徐威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香湖路碧桂园清湖上品小区六街28号

粤(2017)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2298号

314.96平方米

住宅

(2023)粤1502执1570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236号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320204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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