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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作废公告
  • 2024-05-22 16:0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4〕137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予以作废,其不动产权属将按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房地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用途

协助执行通知书

1

陈宜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二马路277号水产商品楼第二层

粤房地证字第C4997613号

1042.07

非成套住宅

(2023)粤1502执1188、1189号

2

陈宜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二马路277号水产商品楼底层293一299号

粤房地证字第C1266904号

439.83

经营

(2023)粤1502执1188、1189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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