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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 2024-08-01 10: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4〕206号

  因张孝致申请继承张真西的财产,我中心拟对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面积

不动产权利类型

1

张真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汕尾市区联兴街92号之二

粤房字第2687704号

41.4平方米

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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