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登公〔2025〕1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权面积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1 | 林智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二马路280号内之12号 | 粤房证字第1099585号 | 76.05平方米 | 其他 |
2 | 林月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二马路280号内之3号 | 粤房证字第1099590号 | 58.5平方米 | 其他 |
3 | 何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二马路280号内 | 粤房证字第1099375号 | 39.18平方米 | 其他 |
4 | 李小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二马路280号内之9 | 粤房证字第1099595号 | 60.06平方米 | 其他 |
5 | 徐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汕尾市区二马路280号内之8号 | 粤房证字第1099589号 | 68.38平方米 | 其他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