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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2023-12-22 10:3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汕登公〔2023〕59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余德苗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宝楼村民委员会东北组

441502006015JC15030F00010001

68.2

68.2

农村宅基地


2

余珠永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宝楼村民委员会东北组

441502006015JC15149F00010001

27.32

27.32

农村宅基地


3

余瑞林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宝楼村民委员会西片组

441502006015JC15163F00010001

48.66

74.03

农村宅基地


4

余茂金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宝楼村民委员会西片组

441502006015JC15556F00010001

21.49

21.49

农村宅基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部

  联系方式:0660-3201448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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