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要闻 > 通知公告 > 历史遗留问题
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公告
  • 2024-12-17 11:1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 【字体:    

  根据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处理汕尾市市区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以下十二个建设项目可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序号

不动产项目名称

拟确定

权利人

拟定土地权利类型

拟定土地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宗地面积(

用途

所处基准地价级别

拟收取出让金计收标准

1

邱文迅自建房

邱文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区盐町头中片八巷20号

64.7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2

李美芳自建房

李美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通北四巷19号

59.3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3

钟月自建房

钟月(

继承人:王泽锋、王义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四居委三马路228号

70.1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4

傅美东自建房

傅美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区二马路152号(新门牌208号)

94.6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5

胡志坚自建房

胡志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滨海小区二十米大道西侧2号

48.0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6

刘宝琴自建房

刘宝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面粉厂后四巷34号

48.0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7

金舜辉自建房

金舜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区储运巷10号

40.0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8

范庆忠自建房

范庆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城区联兴街1号

17.9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9

张泽平自建房

张泽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面粉厂后一巷49号

44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10

何宗坪自建房

何宗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奎山管区三片一巷19号

48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11

吕海兰自建房

吕海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区新市场路中段83号

368.1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12

徐俊忠自建房

徐俊忠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汕尾市区渔村大路63号

138.9

住宅用地

按证载占地面积收取基准地价(单位面积地价)的40%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房地产管理局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是否继续?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