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有关产权交易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国有金融资产流转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我部制定了《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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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docx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