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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跑出政府采购改革“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1-12-30 18: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全国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坚持质优价优采购规则,贷款申请当天即放款。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今年以来精准出台的这一系列硬招、实招,切实为采购主体办了实事、增了便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为优化服务,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广州市财政局着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在全国率先取消投标保证金,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同时提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便利性。积极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已对接相关系统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此外,坚持质优价优采购规则,建立低价竞标的识别和处理机制。

为压缩时限,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交易速度,广州市财政局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规定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的采购项目,可以“二上”数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要求10月底前发布采购公告,加快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同时,为压缩采购流程时限,要求采购单位应于中标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收到供应商建议后7个工作日内启动履约验收,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压减签约、验收和支付时限,提高交易效率。

为落实政策,切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广州市财政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精准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实现政府采购平台与人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的财政付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平台线上申请融资,贷款申请当天即放款,无需担保、利率优惠、程序简便。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等,明确开辟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为加强管理,广州市财政局切实细化政府采购交易执行要求,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对供应商政府采购结果告知机制,充分保障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规范采购人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权益。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不得做实质性变更,合同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采购合同禁止转包。

为强化监督,切实以公平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广州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存在有违公平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纠正。同时,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出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规程,在尽职尽责调查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受理投诉后处理决定时间,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保障政府采购各主体合法权益。建立覆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以透明促规范。建立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长效机制,除按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部署统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之外,将对政府采购单位的监管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此外,强化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及运用,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各采购单位积极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强化政府采购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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