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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11:2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州、深圳、茂名、佛山等地陆续报告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根据汕尾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汕防疫指办[2021]102号),结合《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4号)和《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离开佛山人员和车辆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到我中心办理业务和联系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

二、凡是来自广州、佛山等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汕人员(不含外地中转人员),必须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分级管理有关规定,凭“粤康码”绿码和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审验通过后方可进入本中心交易场所。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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