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到我中心办理业务和联系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防控工作,凭“粤康码”绿码和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 二、凡是到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办理我中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请密切留意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的实时疫情防控信息,并严格遵守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的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善美政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政务服务中心总咨询电话(0660-3828201、0660-3828202、0660-3828203)了解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的具体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