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市政府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试行评定分离制度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出台了《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联合会审及评标定标分离制度(试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及时增设评定分离功能,全力做好开评标场地服务工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试行评定分离制度提供支撑。 日前,我市首例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汕尾市第二实验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开评标活动,并顺利完成定标。根据《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联合会审及评标定标分离制度(试行)》规定,评定分离即在招投标程序中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分离成两个独立的环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审规则和定标规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 该项目是我市首个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试行评定分离方法的成功案例。试行评标定标分离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招标人自主权,能够有效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体现招标人择优意愿,消除评标委员会左右中标结果的行为,有效消除招投标过程的廉政风险,遏制弄虚作假投标和围标串标等招投标领域顽疾,是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改革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