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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7 11:52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函〔2023〕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8日


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持续深化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促进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数字政府“省市联建”试点为抓手,高层次推进“四数联动”示范工程,深入推进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巩固提升我市在粤东西北地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领先优势,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主要目标。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充分利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统筹规划和布局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平台支撑体系,力争到2024年底,初步实现全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显著增强我市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不断健全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优化一体化政务云平台。全面提升政务云平台汕尾市节点基础支撑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扩充基础算力、内存与存储等资源,到2023年底,vCPU实际使用量达到13500核(vCPU实际使用率>5%),内存实际使用量达到33500GB(内存实际使用率>40%),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1000TB(云资源整体利用率>60%)。到2024年底,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2400TB(云资源整体利用率>60%);二是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应迁尽迁”〔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畅通全省政务网络体系。到2024年底,重点提高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网络覆盖能力,一是加快推进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县骨干网带设备端口带宽达到10000M;二是完善政务外网“一网多业务平面”业务架构,增强网络承载能力;三是推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政务外网接入全面支持IPv6;四是市、县(市、区)、镇(街)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外网覆盖率超过90%〔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3.提升市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能力

(1) 加强市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应挂尽挂”,促进政务数据资源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汇聚视频和物联感知数据资源并上报到省平台。加快汕尾市物联感知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各单位感知平台接入,加强全市各类视频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采集汇聚。一是建设市级视频图像共享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在一网共享平台开展视频资源目录编目挂接工作〔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二是到2023年底,完成物联感知平台开发建设,推进各单位感知数据接入,加强全市各类物联感知数据采集汇聚,初步实现物联网设备资源共享;三是到2024年底,依托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发布视频监控和物联感知设备,视频和物联感知类数据共享1万路以上〔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优化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

4.提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服务能力。实现本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市县两级已进驻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中的事项)100%实现单点登录〔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5.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效率。按需将本地电子证照目录整合到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到2022年底,推广事项“免证办”,已使用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超过200项;到2023年底,电子证照签发量大于等于应签发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已签发电子证照质检通过率100%;已使用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为500项,完成用证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到2024年底,已使用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为1000项〔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6.强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平台保障能力。推进电子印章全面覆盖,推动各类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7.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到2022年底,实现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认证、省统一支付、省统一物流打通。到2023年底,一是已进驻“粤系列”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100%同源;二是本地申办审批系统100%对接打通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办事要求及信息;三是充分利用“审批服务之窗”能力,加强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协同联动,完成地市“审批服务之窗”全部工作任务;四是拓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累计推进200件“一件事”服务落地实施,且网办率达95%;五是开通引入省政务服务网“视频办”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面对面”可视化政务服务,并为企业群众提供“视频办”服务〔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8.提升“跨域通办”业务支撑能力。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到2023年底,实现150个全市通办事项上线汕尾政务网“跨域通办”专区实体政务大厅“全市通办”窗口专区,使社会群众用户实现“跨城通办”“全市通办”“一机通办”;到2024年底,整合产业迁移登记环节,实现迁入地“一地申办,一次办理”〔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9.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覆盖范围。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服务。到2023年底,一是进驻“粤省事”平台本地(特色)服务达到65项。二是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省事码”;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预约办事、扫码取号、授权用证等3类应用场景〔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0.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依托“粤商通”一站式服务能力,健全“粤商码”体系。到2022年底,按省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的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及时转派诉求工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企业诉求,做到100%按时办结。到2023年底,一是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商码”,支撑涉企事项免证办;二是依托“粤商通”平台建设“汕尾专区”,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企业招聘与惠企政策。到2024年底,完成10个以上本地自建业务系统充分利用“粤商通”公共基础能力〔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11.深化“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营。完成汕尾市12345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完成工单接口对接,通过工单接口对接,实现省市两级12345诉求工单分派处理协同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本地12345诉求工单数据每日上报诉求工单数据,确保每月数据上传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达标〔持续进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2.扩大“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服务范围。

(1)提高“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覆盖率和使用率。在全市镇街和行政村安装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镇村100%覆盖。各县(市、区)要加强自助机日常管理、技术保障和宣传推广工作,定期通报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利用好自助机服务基层群众,到2022年底前,全市自助机年平均办理量达370次/台;到2023年底,年平均办理量达500次/台;到2024年底,年平均办理量达800次/台〔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到2023年底,完成涉及不动产、医保领域的共计18个高频服务事项入驻到一体机平台〔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13.提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水平。

(1)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安装部署584评价器,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评价器100%覆盖〔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推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统一预约服务。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预约服务汇聚入口建设,并能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粤省事、善美村居)提供统一预约入口服务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到2023年底,一是完成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预约数据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到2024年底,完成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预约数据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完成管理信息和运行数据汇聚,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到2023年6月底,完成政务服务大厅视频汇聚平台市级节点、政务服务大厅综合运行管理市级节点建设。到2023年12月底,完成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监控视频、管理信息和线下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在市级层面统一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到2024年底持续实现每月按时上报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数据,每月保障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监控视频的省级汇聚稳定〔持续进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一是关停自建交易服务门户,切换使用“粤公平”统一交易服务门户;二是在“粤商通”中“粤公平”专区上线10个以上交易服务事项。大力推进电子保函服务,探索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三是交易系统完成与省统一市场主体信息库对接,将本地场地音视频接入“粤公平”,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出区块链、电子档案等方面创新应用;四是完成本地交易数据共享接口升级改造,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2.0将本市交易数据共享至“粤公平”〔2023年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深化区域治理“一网统管”。

15.完成“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搭建。基于全市“一网统管”民情地图平台,到2023年底,一是完成“民情地图”平台与省级“粤治慧”平台对接,二是完成“民情地图”平台在各区县推广应用〔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6.推进市、县(市、区)两级重点应用专题创新建设。基于全市重点应用专题建设,覆盖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的13类35个场景,到2023年底,完成县(市、区)重点应用专题建设。到2024年底,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协同共治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17.提升“粤政易”平台服务能力。加大“粤政易”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市、县(市、区)、镇(街)各级部门全面开通使用,实现各部门“粤政易”开通率达到100%。进一步丰富“粤政易”内部办公应用,推动进驻本地业务应用达37项〔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8.提升电子公文交换能力。全面提升电子公文交换能力,可电子公文交换政府部门比例达100%〔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19.提升各地视频会议能力。推进视频会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全面覆盖汕尾镇级政府〔2022年底前已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配合〕

(六)健全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

20.健全政务云基础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开展本地区政务云平台网络安全设备改造升级,巩固提升政务云基础防护能力和安全运营支撑能力,一是建成“云管端”一体、管理与技术防护并重的网络安全体系,覆盖网络攻击发现、通报、处置、溯源、打击全流程;二是利用大数据分析、自动化编排等技术,开展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服务能力〔持续进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1.推进政务领域商用密码应用。加快推动核心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改造工作,确保以政务服务“中央厨房”为核心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善美村居管理平台、营商管理平台等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2024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2.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基础数据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初步具备数据加密、数据脱敏与数据审计能力〔2023年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充分发挥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整合资源,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好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建设配套资金保障,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鼓励依法依规与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全面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数据治理和融合创新,加强项目统筹管理,提高数据驱动的决策能力。将数字化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及激励政策。

附件: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计划

附件

汕尾市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工作计划表

总体绩效目标

实施周期总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工作模块

重点任务

子任务

指标要求

权重

(100分)

评分方式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具体工作

完成情况

预估得分

具体工作

完成情况

预估得分

具体工作

完成情况

预估得分

合计

100

36.3

84.9

100.0

1

完善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一体化政务云平台。

提升政务云支撑能力。

vCPU实际使用量达到13500核(vCPU实际使用率>5%)。

3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vCPU实际使用量达到10494核核(vCPU实际使用率大于5%)。

2.3

vCPU实际使用量达到13500核(vCPU实际使用率大于5%)。

3.0

vCPU实际使用量达到13500核(vCPU实际使用率大于5%)。

3.0

2

内存实际使用量达到33500GB(内存实际使用率>60%)。

3

内存实际使用量达到28616.10GB,(内存实际使用率大于40%)。

2.5

内存实际使用量达到33500GB,(内存实际使用率大于40%)。

3.0

内存实际使用量达到33500GB,(内存实际使用率大于40%)。

3.0

3

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2400TB(云资源整体分配率>60%)。

3

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758.45TB(云资源整体利用率大于60%)。

0.9

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1000TB(云资源整体利用率大于60%)。

1.3

存储实际使用量达到2400TB(云资源整体利用率大于60%)。

3.0

4

完成政务系统迁移上云。

市、县(市、区)两级符合迁云条件的系统100%迁移上云(以省数据普查系统数据为准)。

3

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应迁尽迁”

3.0

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应迁尽迁”

3.0

加快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应迁尽迁”

3.0

5

畅通全省政务网络体系。

提高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网络覆盖能力。

市到县(市、区)骨干网带宽达到10,000M。

2

/

0.0

/

0.0

1.所有市到县 (市、区) 互联设备使用万兆端口;

2.所有市到县 (市、区) 线路流量<线路带宽*50%;

3.省到市广域网双设备双线路对接,市到县(市、区)广域网具备双线路双设备。

2.0

6

市、县(市、区)、镇(街)网络支持一网多业务平面架构。

3

完成指标要求后计满分。

/

0.0

/

0.0

1.市级网络完成“一网多平面”改造,可以承载市级统计业务网络平面业务;

⒉.所有县(市、区)级网络完成“一网多平面”改造,可以承载县(市、区)级统计业务网络平面业务

3.所有镇(街)综治中心具备承载政法业务网络平面能力。

3.0

7

市、县(市、区)、镇(街)、村(居)网络全面支持IPv6。

1

/

0.0

/

0.0

将地市至各县(市、区) 广域网网络设备和市、县(市、区)城域网核心设备纳入省级平合监控,均能监测到

IPv6流量。

1.0

8

市、县(市、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外网覆盖率达到90%。

2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市、县(市、区)、镇(街)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外网覆盖率超过90%

2.0

市、县(市、区)、镇(街)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外网覆盖率超过90%

2.0

市、县(市、区)、镇(街)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外网覆盖率超过90%

2.0

9

提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能力。

完善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

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地市分节点全面具备数据资源统一管理能力。

5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

0.0

数据资源目录应挂尽挂,推动系统对接。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数据资源需求单的审核时效,降低审核时间,提高数据资源需求满足率。

5.0

数据资源目录应挂尽挂,推动系统对接。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数据资源需求单的审核时效,降低审核时间,提高数据资源需求满足率。

5.0

10

建设市级视频和物联感知平台。

完成视频和物联感知平台部署工作,实现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对接,汇聚接入本地视频和物联感知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清单100%上报到省平台。

5

建设市级视频图像共享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在一网共享平台开展视频资源目录编目挂接工作。

1.0

完成物联感知平台开发建设,推进各单位感知数据接入,加强全市各类物联感知数据采集汇聚,初步实现物联网设备资源共享。

2.0

依托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发布视频监控和物联感知设备,视频和物联感知类数据共享1万路以上。

5.0

小计

30

11.7

19.3

30.0

11

优化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服务能力。

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各级已进驻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中的事项)100%实现单点登录。

2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实现本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市县两级已进驻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中的事项)100%实现单点登录。

2.0

实现本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市县两级已进驻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中的事项)100%实现单点登录。

2.0

实现本地各类政务服务应用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市县两级已进驻政务服务网的事项(不含国垂系统中的事项)100%实现单点登录。

2.0

12

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效率。

提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优化证照签发和共享业务流程。

已建电子证照系统整合到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扩大证照应用范围,提升证照应用效率。

4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事项“免证办”推广:2022年已使用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超过200项

1.0

组织本地业务系统的证照数据签发成电子证照版式文件,汇聚至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基础库,完成编目挂接。其中:

1、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签发量大于等于应签发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

2、电子证照质检:已签发电子证照质检通过率100%;

3、事项“免证办”推广:2023年为500项;

4、安全用证保障工作:完成用证业务系统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4.0

组织本地业务系统的证照数据签发成电子证照版式文件,汇聚至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基础库,完成编目挂接。其中:

1、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签发量大于等于应签发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

2、电子证照质检:已签发电子证照质检通过率100%;

3、事项“免证办”推广:2024年为1000项;

4、安全用证保障工作:完成用证业务系统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4.0

13

强化电子印章平台保障能力。

推进市、县(市、区)各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全面覆盖。推动各类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各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达98%。

4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

0.0

推进电子印章全面覆盖,推动各类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4.0

推进电子印章全面覆盖,推动各类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

4.0

小计

10

3.0

10.0

10.0

14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推进各渠道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提升我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拓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进驻“粤系列”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同源管理;推进200件“一件事”,网办率达95%。

4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

0.0

1.已进驻“粤系列”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100%同源;

2.本地申办审批系统100%对接打通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办事要求及信息;

3.充分利用“审批服务之窗”能力,加强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协同联动,完成地市“审批服务之窗”全部工作任务;

4.拓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累计推进200件“一件事”服务落地实施,且网办率达95%。

4.0

1.已进驻“粤系列”平台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实现100%同源;

2.本地申办审批系统100%对接打通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办事要求及信息;

3.充分利用“审批服务之窗”能力,加强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协同联动,完成地市“审批服务之窗”全部工作任务;

4.拓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累计推进200件“一件事”服务落地实施,且网办率达95%。

4.0

15

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推进申办审批系统与省统一认证、统一物流、统一支付平台打通;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零跑动”,积极引入视频办、上门办、亲友代办等多元化办理方式。

2

实现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认证、省统一支付、省统一物流打通。

1.0

1.实现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认证、省统一支付、省统一物流打通;

2.开通引入省政务服务网“视频办”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面对面”可视化政务服务,并为企业群众提供“视频办”服务。

2.0

1.实现汕尾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统一认证、省统一支付、省统一物流打通;

2.开通引入省政务服务网“视频办”能力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面对面”可视化政务服务,并为企业群众提供“视频办”服务。

2.0

16

提升“跨域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建成“跨省通办”事项管理中枢和业务支撑系统,实现与省市业务受理系统互联互通,推行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粤港澳大湾区地市50项高频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

一是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比例100%,粤港澳大湾区地市实现50项高频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二是整合产业迁移登记环节,实现迁入地“一地申办,一次办理”。

2

/

0.0

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实现150项全市通办事项100%上线汕尾政务网“跨域通办”专区实体政务大厅“全市通办”窗口专区,社会群众用户可以通过本次建设实现“跨城通办”、“全市通办”、“一机通办”。

1.0

一是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实现150项全市通办事项100%上线汕尾政务网“跨域通办”专区实体政务大厅“全市通办”窗口专区,社会群众用户可以通过本次建设实现“跨城通办”、“全市通办”、“一机通办”。二是整合产业迁移登记环节,实现迁入地“一地申办,一次办理”。

2.0

17

拓展“粤省事”平台服务覆盖范围。

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服务。

进驻“粤省事”平台本地(特色)服务(查询类办理类)和集成套餐式移动服务合计达到60项。有条件的县(市、区)、镇(街)可以开设服务专栏。

2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

0.0

进驻“粤省事”平台本地(特色)服务合计达65项。

2.0

进驻“粤省事”平台本地(特色)服务合计达65项。

2.0

18

政务服务大厅对接“粤省事码”。

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100%对接“粤省事码”,丰富“扫码亮证”“一码办事”等应用场景。

1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

0.0

1.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省事码”;

2.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预约办事、扫码取号、授权用证等3类应用场景。

1.0

1.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省事码”;

2.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预约办事、扫码取号、授权用证等3类应用场景。

1.0

19

完善“粤商通”平台涉企服务功能。

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商码”,自建业务系统充分利用“粤商通”公共基础能力。

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100%对接“粤商码”,支撑涉企服务线下免证办。10个以上本地自建业务系统充分利用“粤商通”公共基础能力。

1

/

0.0

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商码”。

0.5

1.完成汕尾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100%对接“粤商码”;

2.完成10个以上本地自建业务系统充分利用“粤商通”公共基础能力。

1.0

20

推进各级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整合至“粤商通”平台。

推出“粤商通”地方专版,有条件的县(市、区)、镇(街)可开设服务专栏,汇聚地方特色事项,覆盖全部活跃市场主体。

2

按省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的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及时转派诉求工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企业诉求,做到100%按时办结。

0.8

1.依托“粤商通”平台建设“汕尾专区”,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企业招聘与惠企政策两个部分。

2.按省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的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及时转派诉求工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企业诉求,做到100%按时办结,提升办理质量。

2.0

1.依托“粤商通”平台建设“汕尾专区”,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企业招聘与惠企政策两个部分。

2.按省市场主体诉求响应的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及时转派诉求工单,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企业诉求,做到100%按时办结,提升办理质量。

2.0

21

深化“粤省心”平台建设运营。

推动“粤省心”省、市平台互联互通。

各地“粤省心”平台(各地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1

完成指标要求后计满分。

1.完成汕尾市12345热线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2.完成工单接口对接 ,通过工单接口对接 ,实现省市两级12345诉求工单分派处理协同;

3.本地12345诉求工单数据每日上报诉求工单数据 ,确保每月数据上传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

1.0

本地12345诉求工单数据每日上报诉求工单数据 ,确保每月数据上传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

1.0

本地12345诉求工单数据每日上报诉求工单数据 ,确保每月数据上传及时性、连续性、准确性。

1.0

22

扩大“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服务范围。

提高“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覆盖率,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

“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包括已按要求进行利旧改造的自助终端)镇(街)、行政村100%覆盖。

1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在全市镇街和行政村安装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镇村100%覆盖。

1.0

在全市镇街和行政村安装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镇村100%覆盖。

1.0

在全市镇街和行政村安装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镇村100%覆盖。

1.0

23

“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驻的本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达15项以上。

1

/

0.0

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开发涉及不动产、医保领域的共计18类高频服务事项并入驻到一体机平台。

1.0

聚焦汕尾市群众办理政务业务的高频需求,开发涉及不动产、医保领域的共计18类高频服务事项并入驻到一体机平台。

1.0

24

提高“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的使用率。

“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平均办理量达到800次/年。

2

各县(市、区)要加强自助机日常管理、技术保障和宣传推广工作,定期通报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利用好自助机服务基层群众,到2022年底,全市自助机年平均办理量达370次/台

0.9

各县(市、区)要自助机日常管理、技术保障和宣传推广工作,定期通报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利用好自助机服务基层群众,到2023年底,全市自助机年平均办理量达650次/台。

1.6

各县(市、区)要自助机日常管理、技术保障和宣传推广工作,定期通报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督导调研,切实利用好自助机服务基层群众,到2024年底,全市自助机年平均办理量达800次/台。

2.0

25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水平。

提高全省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器配备率。

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窗口评价器或动态二维码100%覆盖。

1

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安装部署584评价器,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窗口评价器100%覆盖。

1.0

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安装部署584评价器,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窗口评价器100%覆盖。

1.0

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安装部署584评价器,实现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窗口评价器100%覆盖。

1.0

26

推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统一预约服务。

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实现市级统一预约服务,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集中统一预约入口。

1

完成指标要求后计满分。

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预约服务汇聚入口建设,并能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粤省事、善美村居)提供统一预约入口服务

0.4

1.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预约服务汇聚入口建设,并能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粤省事、善美村居)提供统一预约入口服务;

2.完成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预约数据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0.7

1.完成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预约服务汇聚入口建设,并能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移动端(粤省事、善美村居)提供统一预约入口服务;

2.完成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预约数据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3.完成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预约数据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1.0

27

推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运行管理信息市级统一汇聚及规范化管理。

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实现管理信息和运行数据市级统一汇聚及动态管理,并集中在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展示。政务服务大厅(含区县级)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

2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每月按时上报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数据。

0.2

1.完成政务服务大厅视频汇聚平台市级节点、政务服务大厅综合运行管理市级节点建设;完成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监控视频、管理信息和线下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在市级层面统一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2.每月按时上报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数据。

2.0

1.完成政务服务大厅视频汇聚平台市级节点、政务服务大厅综合运行管理市级节点建设;完成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监控视频、管理信息和线下政务服务运行信息在市级层面统一汇聚,并共享至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平台。

2.每月按时上报本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数据。

2.0

28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优化交易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探索实现远程异地开评标、区块链、电子保函、电子档案、移动端等创新应用。

2

/

0.0

1.关停自建交易服务门户,切换使用“粤公平”统一交易服务门户。

2.在“粤商通”中“粤公平”专区上线10个以上交易服务事项。上线电子保函服务并开具1笔以上电子保函,完成1次以上远程异地评标。

3.交易系统完成与省统一市场主体信息库对接 ,将本地场地音视频接入“粤公平”,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出区块链、电子档案等方面创新应用。

2.0

交易系统完成与省统一市场主体信息库对接 ,完成本地场地音视频接入“粤公平”,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在线办理,完成区块链、电子档案等方面创新应用。

2.0

29

汇聚共享交易全过程数据。

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按全省统一规范,实现交易全过程数据汇聚共享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完成指标要求后计满分。

/

0.0

完成本地交易数据共享接口升级改造,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2.0将本市交易数据共享至“粤公平”。

2.0

完成本地交易数据共享接口升级改造,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2.0将本市交易数据共享至“粤公平”。

2.0

小计

27

6.3

24.8

27.0

30

深化区域治理一网统管

完成“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搭建。

搭建市、县(市、区)两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

完成市级及有条件的县(市、区)“一网统管”基础平台部署。

4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完成全市“一网统管”基础平台部署-民情地图平台。

2.0

1.完成“民情地图”平台与省级“粤治慧”平台对接。

2.完成“民情地图”平台在各区县推广应用。

4.0

1.完成“民情地图”平台与省级“粤治慧”平台对接。

2.完成“民情地图”平台在各区县推广应用。

4.0

31

推进重点应用专题创新建设。

建设市、县(市、区)重点应用专题。

完成市级及有条件的县(市、区)重点应用专题建设,基本覆盖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

9

1.完成全市重点应用专题建设,基本覆盖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合计13类35个场景。

2.“民情地图”平台上架广东数字政府应用超市“粤复用”。

6.0

1.完成全市重点应用专题建设,基本覆盖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合计13类35个场景。

2.“民情地图”平台上架广东数字政府应用超市“粤复用”。

3.完成县(市、区)重点应用专题建设。

7.0

1.完成全市重点应用专题建设,基本覆盖经济运行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合计13类35个场景。

2.“民情地图”平台上架广东数字政府应用超市“粤复用”。

3.完成县(市、区)重点应用专题建设。

4.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协同共治等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9.0

小计

13

8.0

11.0

13.0

32

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提升“粤政易”平台服务能力。

提升“粤政易”开通率。

各部门“粤政易”开通率达到100%。

2

根据指标要求完成程度等比例计算得分。

/

0.0

各部门“粤政易”开通率达到100%。

2.0

各部门“粤政易”开通率达到100%。

2.0

33

丰富“粤政易”内部办公应用。

在“粤政易”平台进驻的本地业务应用不少于30项(其中服务基层的应用不少于5项)。

3

/

0.0

在“粤政易”平台进驻本地业务应用37项。

3.0

在“粤政易”平台进驻本地业务应用37项。

3.0

34

提升电子公文交换能力。

提升电子公文交换能力。

可进行电子公文交换政府部门比例达100%。

3

/

0.0

可进行电子公文交换政府部门比例达100%。

3.0

可进行电子公文交换政府部门比例达100%。

3.0

35

提升各地视频会议能力。

推进视频会议互联互通。

视频会议系统全面覆盖县(市、区)政府视频会议室,辖区内需要使用视频会议的政府部门基本具备视频会议能力。

2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建设一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系统全面覆盖汕尾镇级政府,具体会场包括:市政府(3个会场)、市委、6个区县以及55个乡镇、市应急管理局共66个会场。

2.0

建设一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系统全面覆盖汕尾镇级政府,具体会场包括:市政府(3个会场)、市委、6个区县以及55个乡镇、市应急管理局共66个会场。

2.0

建设一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系统全面覆盖汕尾镇级政府,具体会场包括:市政府(3个会场)、市委、6个区县以及55个乡镇、市应急管理局共66个会场。

2.0

小计

10

2.0

10.0

10.0

36

健全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政务云基础安全保障体系。

完善省政务云基础安全保障体系。

建成“云管端”一体、管理与技术防护并重的网络安全体系,覆盖网络攻击发现、通报、处置、溯源、打击全流程。

3

根据上报的指标要求完成情况酌情评分。

1.完成政务外网系统、IP、服务端口、数据等信息资产采集及更新;

2.印发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

3.完成云平台运维专用VPN建设;

4.建立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出口访问控制、高级持续威胁监测、网络攻击阻断、入侵防护、流量审计等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其中,DDos防护能力不低于出口总带宽10倍,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进出口流量安全监测覆盖率须达到100%;

5.建立网页监测和互联网攻击暴露面管理能力,实现政务类网站监测和互联网资产暴露监测全覆盖;

6.建立政务云平台云主机进程查询、Web查询、账号控制等安全能力,实现云主机全覆盖。

3.0

1.完成政务外网系统、IP、服务端口、数据等信息资产采集及更新;

2.印发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

3.完成云平台运维专用VPN建设;

4.建立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出口访问控制、高级持续威胁监测、网络攻击阻断、入侵防护、流量审计等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其中,DDos防护能力不低于出口总带宽10倍,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进出口流量安全监测覆盖率须达到100%;

5.建立网页监测和互联网攻击暴露面管理能力,实现政务类网站监测和互联网资产暴露监测全覆盖;

6.建立政务云平台云主机进程查询、Web查询、账号控制等安全能力,实现云主机全覆盖。

3.0

1.完成政务外网系统、IP、服务端口、数据等信息资产采集及更新;

2.印发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

3.完成云平台运维专用VPN建设;

4.建立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出口访问控制、高级持续威胁监测、网络攻击阻断、入侵防护、流量审计等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其中,DDos防护能力不低于出口总带宽10倍,政务外网骨干网边界及互联网进出口流量安全监测覆盖率须达到100%;

5.建立网页监测和互联网攻击暴露面管理能力,实现政务类网站监测和互联网资产暴露监测全覆盖;

6.建立政务云平台云主机进程查询、Web查询、账号控制等安全能力,实现云主机全覆盖。

3.0

37

利用大数据分析、自动化编排等技术,开展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服务能力。

3

1.实现云网7*24小时常态化网络安全运营;

⒉.重要时期云网安全零重大事故,每年针对云平台开展攻防演练不少于1次;

3.建立威胁情报运营体系,实现多源接收威胁情报,以及安全情报与资产快速关联﹔建立资产探测和风险闭环处理的机制;实现自动化攻击IP封禁、自动化应急响应处置、安全事件闭环处理;

4.安全运营平台完成与省级安全运营平台对接,建立安全数据采集、事件通报、响应处置机制;

5.业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覆盖率2022年12月底前达30%;

6.政务云平台云上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合规率2022年12月底前达30%

2.3

1.实现云网7*24小时常态化网络安全运营;

⒉.重要时期云网安全零重大事故,每年针对云平台开展攻防演练不少于1次;

3.建立威胁情报运营体系,实现多源接收威胁情报,以及安全情报与资产快速关联﹔建立资产探测和风险闭环处理的机制;实现自动化攻击IP封禁、自动化应急响应处置、安全事件闭环处理;

4.安全运营平台完成与省级安全运营平台对接,建立安全数据采集、事件通报、响应处置机制;

5.业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覆盖率2023年12月底前达80%;

6.政务云平台云上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合规率2023年12月底前达80%。

2.8

1.实现云网7*24小时常态化网络安全运营;

⒉.重要时期云网安全零重大事故,每年针对云平台开展攻防演练不少于1次;

3.建立威胁情报运营体系,实现多源接收威胁情报,以及安全情报与资产快速关联﹔建立资产探测和风险闭环处理的机制;实现自动化攻击IP封禁、自动化应急响应处置、安全事件闭环处理;

4.安全运营平台完成与省级安全运营平台对接,建立安全数据采集、事件通报、响应处置机制;

5.业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覆盖率2024年12月底前达100%;

6.政务云平台云上业务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合规率2024年12月底前达100%。

3.0

38

推进政务领域商用密码应用。

推进政务系统的商用密码应用。

各地核心政务信息系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

/

0.0

1.建立地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技术支撑体系,统筹提供密码机、密钥管理、签名验签及加解密等密码应用支撑服务;

2.等保三级及以上政务信息系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比例达80%。

2.0

1.建立地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技术支撑体系,统筹提供密码机、密钥管理、签名验签及加解密等密码应用支撑服务;

2.等保三级及以上政务信息系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比例达100%。

2.0

39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确保“一网共享”平台地市分节点安全可靠运行。

“一网共享”平台地市分节点全面具备数据加密、数据脱敏与数据审计能力。

2

/

0.0

具备数据加密、数据脱敏与数据审计能力。

2.0

具备数据加密、数据脱敏与数据审计能力。

2.0

小计

10

5.3

9.8

10.0

注:

1.“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按年度概述为完成指标要求开展的相关工作时间计划,明确指标年度目标值或实现程度,并按评分方式预估得分。各地当年及之前年度累计预估得分要达到总体任务目标(2022-2024年分别为30分、80分和100分)。若某一年度未安排具体工作计划,则无需填写。

2.“当年度绩效目标”所述需与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保持一致。

3.非大湾区地市无需填报“粤港澳大湾区地市实现50项高频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相关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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