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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市区2023年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解读
  • 2024-10-09 16:1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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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定地价的概念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更新依据和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以及《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标定地价评估及公示工作应以年度为周期开展”的规定开展2023年标定地价更新工作。

  (一)主要技术依据

  (1)《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

  (2)《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

  (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5)《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

  (6)《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

  (二)标定地价的作用

  (1)可进一步完善公示地价体系。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是地价管理的基础。通过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将完善由基准地价体系和标定地价体系组成的公示地价体系。

  (2)能进一步规范地产交易主体行为,引导房地产市场有序地运行。

  标定地价可以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提供依据,为政府进行土地管理及制定宏观政策提供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主体的行为,落实地价政策。

  (3)有助于评估宗地地价。

  利用标定价格修正体系评估公示范围内的宗地地价,通过修正可以更加准确评估出估价对象的价格。

  (4)促进城镇土地合理配置。

  通过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可分析不同标定区域地价差异的制约因素,可以为调整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供信息支撑。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可以促进土地的最佳利用,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更新估价期日

  2022年1月1日更新为2023年1月1日

  (二)调整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

  (1)标定区域

  确定公示标定区域58个,面积为59.82平方公里,删除1个标定区域,新增2个标定区域,标定区域面积增加0.82平方公里。

  (2)标准宗地

  布设标准宗地58宗,删除1个标准宗地,新增2个标准宗地,更换3个标准宗地。

  四、标定地价如何参考使用

  根据所需查询的价格时点确定适用的标定地价成果再根据具体地址及用途所在对应用途标定区域,获取其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该价格为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具体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仅作参考,宗地实际地价应根据自身开发利用条件等进行专业性修正。

  政策原文:汕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汕尾市市区2023年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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