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汕尾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实现矿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汕尾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指引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3〕2220 号)
(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 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四部分,十七条内容。
(一)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作用。一是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二是严格新立矿山的准入门槛。三是实行采矿权总量控制。
(二)从严规范矿产资源审批登记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设采矿权出让计划调控管理。二是全面推行采矿权竞争性出让。三是从严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
(三)提高建筑石料资源保障能力。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二是推行“净矿”出让。三是推行“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开发模式。
(四)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三是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四是做好年度信息公示核查。五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六是加强矿业权人社会诚信体系管理。七是严肃抓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八是严肃责任追究。
政策文件://www.envoykitchen.com/swgtj/zwgk/0200/0201/content/post_1116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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