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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管理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 2025-01-21 17: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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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汕尾市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汕尾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管理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部分为优化规划管理。包括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和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商品房规划微调审批要求等内容。配建并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裙楼用作建设架空停车场(库)等公共空间;挑高、错层的户属空中花园等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且不纳入公摊面积计算。

  (二)第二部分为鼓励企业优化开发。一是推动消除继续开发障碍;二是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交时间;三是允许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和违约责任核算规则。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标准由每日千分之一调减为每日万分之零点五。

  (三)第三部分为促进市场流通。通过支持预告登记转让,规范分割宗地开发或转让,允许适当调整自持物业等方式促进土地市场流通。

  (四)第四部分为支持政府收回收购。对于因非净地出让等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支持以置换、协议收回、收购土地的方式进行处置。

  (五)第五部分为其他支持措施。一是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扣除规定;二是地下车位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补缴出让金后可依法出让。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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