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丙级资质申请条件和需要申报的资料
(一) 申请条件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3.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5.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百分之十。
(二)需要申报的资料
⑴资质申请表(新设)。
⑵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⑶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⑷单位主要(包括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机械设备清单。
⑸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监理资质免提交)的有关材料。
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纸质材料应当一式一份,并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份(含资质申请报盘系统生成的数据库文档)。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施工资质如何申请?
备齐申请材料后,可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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