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实施),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人员条件是:申请甲级资质需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申请乙级资质需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其余申请条件请参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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