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保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安全......测绘成果资料的存放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操作可参考《关于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国测成发〔2012〕11号)第三点“明确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重点环节管理要求”:“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必须在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和处理,涉密计算机应当登记备案并进行标识,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分级保护要求。”目前我省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可在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线上向省国家保密局申请涉密计算机备案,具体可咨询020-836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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