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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房因为台风破坏要拆除重建,镇政府说涉及卫片图斑,需按违法用地上报。虽然厂房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已存在将近10年了,能否不认定为违法用地?
  • 2024-07-19 15:16
  •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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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对于《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应判定未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因此,对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厂房进行翻新、翻建、新建,一经发现,须认定为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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