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的规定是: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城乡规划师以外)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60至70岁的技术骨干(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城乡规划师)总数不应超过2人(60岁至70岁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和60岁至70岁注册规划师人数之和不能大于2人),提供单位聘书及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监制印发的离退休证书。无离退休证书的,由退休单位出具证明,注明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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