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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完成,用地指标完备,符合总体规划,为配合项目进度,在未完成出让程序的情况下项目前置开工建设,项目前期工程规划、施工手续完备,应如何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涉及“非净地”出让问题?
  • 2024-01-04 11:45
  •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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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未完成供地出让手续就开工建设,属于未供即用的违法用地行为;在未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情况下,宗地范围内存在除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产权,影响正常动工开发建设,会导致土地供应时出现非“净地”的情形。是否属于违法动工开发建设,请咨询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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