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消费水平不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拆旧地块上的构筑物和附着物也不一样,无法制定全省统一的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补助标准。增减挂钩项目涉及拆旧补偿时,应以项目区所在辖区内物价等部门的有关标准为依据实施。
《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明确要求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相关补偿安置措施,并明确规定在编制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时,要制定拆旧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要有补偿安置原则、主要安置方式(住房安置、贷币安置)及涉及的户数、补偿安置标准等,拆旧补偿安置方案要按规定组织听证,必须经2/3以上听证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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