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及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路)。上述以外的农村公路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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