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互动 > 自然资源知识库 > 土地业务咨询
有一个花岗岩矿项目申请用地,项目跨了2个县(同个市),请问采用单独选址方式报批的话,可否以县为单位分开时间做报批?
  • 2023-07-17 15:27
  •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发布机构: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第8点: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批复中明确的分期建设内容,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均在省级人民政府权限内的,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段报批用地。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