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定于2019年9月19日下午3时在汕尾市自然资源局七楼中型会议室,对《汕尾市区2019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9年9月18日前向汕尾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提出书面申请。
本次听证会须知: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是汕尾市区居民、在汕尾市区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汕尾市区2019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进行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以及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联系人:吴国兴,联系电话:0660-3377012。
特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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