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标准,完善中央商务区功能定位,提高城市整体品位形象,启动了《汕尾市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编制工作,现已完成论证报告草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为使该规划调整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将调整后的《汕尾市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告征询意见。
凡是对该规划调整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0日
(联系电话:0660-3369599;联系邮箱:swxxg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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