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香洲社区盐属经济合作社/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香洲社区农属经济合作社坐落于汕尾市区香洲路与红海东路交叉口西北侧和顺上村的集体土地,《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16)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0680号,宗地面积136894平方米,该宗地已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现来申请办理注销该产权证书。但因保管不善,权利人将该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遗失。根据权属人的申请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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